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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设置、人员聘任和管理办法

机械装备先进制造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、人员聘任和管理办法

为落实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》(教科技〔2012〕711号)精神,规范“机械装备先进制造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”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岗位设置、人员聘任和管理,制定本办法。 
  中心统筹设岗、公开招聘,实行统一标准、跨校聘任、协议工资。关于岗位设置、人员聘任、考评管理等,由中心理事会结合国家人事政策和高校的实际,制定实施细则。 
  一、岗位设置 
  中心设主任岗位1名、副主任岗位4名,四个创新平台设主任1名。中心主任、副主任可以兼任平台主任。 
  中心拟设项目主管岗位12-20个,其中四个创新平台分别设3-5个。项目主管负责平台下所设分方向的创新任务实施。 
  中心拟设置固定研究人员岗位10-30个,流动岗位50-200个。每个项目主管可组建8-10人团队。 
  中心岗位设置方案由中心理事会组织论证,每个岗位明确研究方向、创新任务、应聘人员要求等。 
  二、人员聘任 
  中心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。中心主任、副主任、各平台主任、所有项目主管和研究人员全部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。坚持统筹设岗、分批招聘、公开公正、宁缺勿滥的原则。鼓励中心各成员单位间跨单位聘任。 
  1.中心主任和平台主任选聘 
  中心主任、副主任和平台主任由中心理事会直接聘任。中心主任可兼任平台主任。每届聘期为4年。 
  2.项目主管和团队成员招聘 
  由中心执行委员会组成招聘委员会(各平台主任列席)。按照中心岗位设置整体方案和建设进度安排,分批公布招聘简章,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。项目主管和团队成员岗位优先聘任参加中心的单位的在职人员。由招聘委员会遴选,提出拟聘人选,经中心执行委员会审核,公示后,正式聘任。 
  三、人员薪酬 
  中心和平台所有聘任人员实行协议工资。 
  四、人事管理 
  对岗位聘任人员,采取岗位工作与人事关系相对分离的形式,既在聘期充分保证人员待遇和条件,又避免人事调动引发的人才纠纷。在聘任单位可享受本单位职工的基本待遇,在原人事所在单位保留其它各项待遇。可按停薪留职办理,原单位保留工资待遇的,聘任单位按年薪标准发放补差部分。 
  受聘人员应按规定与中心、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签定聘任合同,并在中心或平台依托单位人事部门备案。受聘人员应按规定接受中心的定期考评。 
  建立人员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。聘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可续聘;不续聘的可回原单位、原岗位或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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