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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、财政局,各高等学校: 为落实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》(教科技〔2012〕711号),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(简称“协同创新计划”)的组织实施,经研究,河南省教育厅、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《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实施方案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 各地、各高校要认真学习“协同创新计划”和实施方案,加强顶层规划,做好统筹部署,围绕我省中原经济区建设急需的行业产业以及区域的重大需求,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,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同创新,努力营造协同创新的环境和氛围。抓紧开展前期培育工作,合理选择协同创新方向,积极联合国内外优势创新力量,广泛汇聚创新要素与资源,深入推动机制体制改革,为“协同创新计划”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。 附件:“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”实施方案 二○一二年八月六日 附件: 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”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(以下简称“协同创新计划”)的总体要求,为做好计划的组织实施,加强指导和规范,特制定本方案。 一、基本要求 1.总体要求 2.重点任务 (1)构建河南省协同创新平台与模式。 ——面向中原经济区建设行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中的重大科技需求,依托高等学校与产业发展结合紧密的优势学科,联合行业、优势企业、科研院所和市县政府开展组织创新,建立多主体合作、多学科融合、多团队协作的协同创新体,形成政产学研融合发展机制,为产业结构调整与技术提升、新型城镇化建设、行业共性关键技术进步提供持续的支撑和引领,成为我省行业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。支持高等学校与重点企业、科研院所共建联合研究院、产业技术研究院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,成为重要的战略新兴产业研发基地。 ——面向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公益问题,充分发挥高校人口健康、生态环境、公共安全等与社会发展和民生科技密切相关的学科和人才优势,推动与科研院所、行业产业以及国内外高等学校、研究... |